根據2001年美國心肺血液組織及美國醫帥協會共同訂定的美國膽固醇教育計畫(NCEP ATP Ⅲ)與國際肥胖任務小組(OTF)所修正的亞洲版代謝症候群臨床定義,在5個危險因子中(見下表),有3個(含)以上即判定為代謝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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